河北省农业水资源税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系统架构与功能
2018/5/19 14:20:11 点击:
2016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其中提出水利工程供水要建立农业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和完善计量设施,推行计量收费,按水量收取水费.此外,国务院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 (财税[2016] 55号)中将河北省确定为水资源税改革的试点省份.根据要求,水资源税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都是以农业取用水户为最小基本管理单元,需要管理农户和取水点(机井或斗口)的基础信息、用水明细信息,对超水权用户实行“超用加价”改革模式,超过用水限额征收水资源税.
【刊名】中国水利
【刊名】中国水利
- 上一篇:浅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5/19
- 下一篇: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的校核与应用 2018/5/16